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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奖励扶助的人员如何提交申请?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8-02
凡本人认为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,均可在年满60年周岁前1年的5月31日前,向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;经村(居)发委员会审核后,填写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》;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一并交村(居)民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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